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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基本介绍

新嘟百科2024-06-02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介绍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期间享受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平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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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基本介绍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介绍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期间享受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平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8%,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一)待遇范围。江门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和标准。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年广东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如下:取消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妊娠期间住院费用改由医保基金支付,新政规定,如果因为保胎等原因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改由医保基金支付。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

法律分析:广州生育险符合保缴费大于等于12个月并且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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